废气治理项目中,有大量电气设备使用,来控制治理设备系统的自动运行,以确保安全。那就使得,电气防爆要求,在治理设备所处环境有“爆”危险的非石化企业,以及特别危险环境的石化企业被提出。
结合日常工作,搜集整理了一些大家认识上的“误解”(或者理解上的不完整、偏差),提出来,供参考。
(1)误解1:认为防爆只是纯粹防“爆炸”。其实,“防爆”的含义里,还包含了更主要内涵的“燃烧”,进而才是有可能的“爆炸”。而且防爆分很多类型。
(2)误解2:认为防爆只是防“可燃气体”,包括易燃易爆气体、薄雾、汽化液体。其实,“防爆”防的东西还有“可燃粉尘”,比如面粉。
(3)误解3:认为“可燃粉尘”,主要是有机物的面粉、米粉等。其实,除了面粉,还有同样是有机物的其他粉末状食品;还包括金属类的铝粉、镁粉,以及部分非有机物类的硅粉、混合粉。
(4)误解4:认为防爆是个别电器元件/部件的事情。其实,防爆是个“系统”,不仅仅是个别电气元件或部件要是“防爆”的,要求整个电气系统单元是防爆的。危险气体又不是“居有定所”。
(5)误解5:认为电气防爆是防危险环境。其实,主要是电气元件防自己,防止电气元件自身的散热、升温、火花、电弧等不要与危险环境接触,以避免爆炸或燃烧。比如本安型、增安型,都是“做好自己”。
(6)误解6:认为电气防爆元件都是“主动”防御的,比如最常见的隔爆型(d)的,是隔离自己的热、火花等不要散发到壳外。其实,还有充惰性气体来隔绝壳外危险气体进入的正压型(p),还有充油隔绝自身对油外伤害的油浸型(o),还有本身很安全却同时再加一层壳体保护的增安型(e)等。
(7)误解7:认为防爆场所就是危险场所。其实,危险场所分两类,一类是危险气体场所的0、1、2区,另一类可燃粉尘场所的20、21、22区,以及同时有危险气体、可燃粉尘的混合类。
(8)误解8:认为防爆元件,只是交流接触器、断路器等。其实,还包括接头、电机、风机等。在GB3836中,“电气设备”的定义可是包含所有输变电设备、用电设备、以及线路、电气元器件、附件等等。
(9)误解9:认为防爆只是防爆元件的事情,和别的电气设备无关。其实广义的防爆还包括接零、接地等措施,以及危险环境中危险气体、可燃粉尘的浓度控制。
(10)误解10:认为防爆的危险环境只是气体、粉尘环境。其实,容易汽化的可燃液体、酸碱性液体,也应该是防爆或者危险管理的范围。可燃液体自不必说,酸碱性液体主要是会腐蚀电气设备,影响防爆功能。